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,依法對119家名稱中含有“大學”“學院”字樣的商事主體(企業、個體工商戶等)作出處理,責令其停止使用現有名稱并限期辦理名稱變更登記。此次清理整頓行動主要聚焦于提供“信息技術咨詢服務”等相關業務的商事主體,是規范市場秩序、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舉措。
根據我國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除國家批準設立的大學、學院等教育機構外,其他商事主體原則上不得在名稱中使用“大學”“學院”等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、暗示教育機構屬性的字樣。這些被點名的商事主體,其經營范圍主要為“信息技術咨詢服務”等商業服務,卻使用了具有顯著教育機構特征的名稱,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其與正規高等院校存在關聯,可能構成誤導性宣傳,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。
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,此次清理行動旨在維護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嚴肅性,防止市場混淆,保護知識產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,促進市場主體誠信經營。相關商事主體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名稱變更,逾期未改正的,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。
這一舉措也向市場釋放出明確信號:企業名稱絕非可以隨意標新立異的領域,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。對于信息技術咨詢等服務行業而言,樹立品牌應依靠扎實的專業能力、優質的服務水平和誠信的經營理念,而非通過使用具有誤導性的名稱來獲取不當關注或競爭優勢。
目前,深圳正持續優化營商環境,加強事中事后監管。此次針對商事主體名稱的規范治理,是構建更加透明、公平、可預期市場環境的一部分,有助于推動數字經濟和服務業的高質量、規范化發展。相關企業應當以此為契機,重新審視自身定位,以合規且富有特色的新名稱,在市場競爭中贏得長遠發展。